尊敬的投资人:
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发行管理的芜湖博信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信二号”或“本基金”)已于2019年10月15日成立,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博信二号于基金成立时聘请了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提供托管服务及募集监督服务并签订了《芜湖博信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及《芜湖博信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服务协议》。
现因恒泰证券所处的监管环境发生变化,无法为本基金提供后续的托管服务及募集监督服务,经管理人决定更换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担任博信二号托管人及募集监督服务机构,提供托管服务及募集监督服务,并签订《芜湖博信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协议》及《芜湖博信二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监督协议》。变更后,本基金的托管费由每年固定人民币3万元变更为人民币0元,募集监督费由每年固定人民币1万元变更为人民币0元。
特此通知。
您可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司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
邮 箱: alan_XP@alanamc.com
管理人: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