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人:
因管理人公司战略调整和工作安排,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已由林鸽变更为袁怀中,并于2019年4月17日完成了工商变更。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上述变更属于重大事项变更,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如实、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相关变更情况;且管理人将于近期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提交相关资料完成重大事项变更的登记备案工作。
管理人承诺:将继续按照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管理人职责,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17日